戴貴立-專題報導
龔書翩律師,善意提醒民眾提早立遺囑,要不婚不生者特別注意,不能讓你不喜歡,不樂意給財產的親人,將來分配財產時也有他的份。如果事先寫好法律文書或是遺囑,就不會有爭端。
法定繼承順位: 若沒有配偶與直系血親(子女),財產的繼承順位依序為:父母 ➔ 兄弟姊妹。無法直接留給伴侶/特定對象: 即使立遺囑想將財產全數留給同居伴侶 或其他對象,也會受到特留分(法律保障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比例)的限制,兄弟姊妹仍可依法主張取得部分遺產。

如何保障自身權益與財產分配?
1. 預立遺囑並確認特留分比例雖然現行法律對特留分有嚴格規範,但透過合法有效的遺囑,仍可極大化財產分配的自主權。父母特留分: 為應繼分的 1/2)。兄弟姊妹特留分: 為應繼分的 1/3。
2. 善用「生前贈與」或「信託」生前規劃: 在身體健康且財務自主的情況下,可以透過分年贈與或成立信託,將資產逐步移轉給屬意的照顧者或做公益。
避免爭議: 生前贈與的財產,在符合條件下通常較不易在死後被其他法定繼承人主張特留分。

